腫瘤標記
希望經由簡單方便的檢查就能偵測是否有癌症的存在,一直是臨床醫學研究的主要課題,也是大眾所期盼的。然而迄今,雖有許多種的腫瘤標記出現,但卻沒有任何一個標記可以作為癌症的絕對指標,那為何又稱做腫瘤標記呢?
所謂的腫瘤標記,必非都是代表癌症腫瘤本身出現的東西,它包括好幾大類,凡是在癌症病患身上,尤其是血液,或是體液中濃度較平常人高的物質,都可用作為腫瘤標記。因此它包括腫瘤本身產生的物質,人體對腫瘤存在反應生成的物質,例如患者細胞破壞與免疫反應、因癌症致代謝改變的生化反應、細胞分裂與分化產生的物質、一些致癌病毒的存在、基因突變或一些原本不應活化基因的出現。
目前已知可做為腫瘤標記的物質已不下幾百種,但有些僅在實驗室證實與癌症有些相關,距臨床使用上有很大差距,有些則因專一性不高等原因而不被使用,真正在臨床診斷用上的腫瘤標記並不是很多。
腫瘤標記(Tumor Marker)有兩個層面的定義。廣泛的定義泛指任何與惡性腫瘤有關聯者,並可藉以表現腫瘤存在於病患身上的量,預測腫瘤未來的行徑或可預測腫瘤發展所引發的危機皆可屬之。按此廣泛定義,病患過去暴露於化學物環境的病史或抽香煙的病史,尤其對肺、膀胱或喉癌病人來說亦算是腫瘤標記。病理學檢查所發現之腋窩腫塊或如黴菌狀生長之乳房腫瘤,痰或尿液中,或子宮頸刷落的細胞學也可算是腫瘤的一種標記。生物標記(Biomarkers)像染色體轉位,致癌基因的表現,其他種種分子生物學所能偵測的基因標記,它們被用來作為腫瘤標記以預測病程和未來癌症行為的價值目前亦受到重視且在研究當中。
腫瘤標記狹義來說是指在血清、血漿或尿液中循環(circulating)之腫瘤相關標記。在臨床上要有癌症發生後即早偵測身體所含的最小腫瘤雖然有賴現有的分析方法之敏感度,但是臨床醫師最關心的還是此標記對我們想要找的腫瘤的專一性是否值得信賴,而平均一個腫瘤所產生的標記數量也會影響敏感度。